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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惊闻本市连出逆子弑母命案!由此所发感想 [2008-4-25 22:20:50]
发表者:一枚小钢镚 | 评论[3] | 点击[32]
最近在我的城市里,发生了两起命案,相似之处竟然都是逆子弑母!!道德沦丧到如此地步!看到这两条消息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八个字:大逆不道!死有余辜!
(原创贴,申请加分)

第一起命案,讲的是:为了要婚房,不孝子伙同女友连害亲妈3次!(均为在饭里投毒,前两次被发现未遂,第三次老母亲中毒后奇迹苏醒)在听到女友“没房子就分手”的最后通牒后,痛下杀手将母亲杀害,谎称母亲暴病而亡欲草草处理,被其舅发现纰漏后案情败漏!
第二起则是逆子沉迷网游,将母亲勒死后出逃!(具体时间我不想细谈,人间悲剧啊!我不想再去重温,
两起命案,相距报道时间不过3天,真不知道这种忤逆子为什么会生长在我所居住的城市中,真是一种耻辱!!我的脑海中不断出现:死有余辜这四个字。像这种玩意,枪毙他们简直就是对他们的一种恩赐!
今天在单位和同事谈起这事来,都觉着像这种人中败类枪毙了都对不起那颗子弹,注射死都脏了那管子毒药!有的建议把他们大卸八块,有的提议凌迟处死它们,有的说五马分尸;也有的出主意把他们绑起来叫羊舔它们脚底板让他们狂笑而死.......反正古今中外的酷刑都给他用上了,我得意见是把他们手脚砍掉后扔进大缸里放到他妈墓前去守灵!叫他们忏悔一辈子。
当然这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但现在的社会提倡人性化,提倡文明,我却觉得现在量刑在极个别案例上无法体现出案件的严重性来,比如说前面的案子,不杀此子不足以平民恨!!只要量了刑,这些玩意死是肯定的了,但就这么一死了之么,我认为法律的刑罚,一方面是惩治罪犯,还有一个重要功能是威慑性,震慑那些隐形犯罪者,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民众。
现在为了和国际接轨,外国人拿人权说中国的事,好像中国不取消死刑就是个野蛮国家,女马的,美国倒是没死刑,不照在伊拉克绞死了萨达姆么?绞刑啊同志们,中国不用了多少年了。你就是取消了死刑,那帮洋鬼子还会找别的借口咬咱的。没必要看别人的脸子过活!!原来枪毙个人,需要游街,开群众大会,公开审讯,当众宣判(八几年严打的时候,我还小,但还有印象)尤其是主持人的那句:‘把***的**押上来!!’那一嗓子,一般人是喊不出来的,绝对的震慑力!02年我还见过一次,一般公开审讯的都是重刑犯,有杀过人不下8个的,也有贪污上百万的(80~90年的钱~)也有黑恶势力鱼肉乡里的,那时候看那些低头伏法的人,在听宣读他们的罪状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被法警驾着的,根本就没法站住,脸我是忘了表情的了,但宣读后带下去的时候,绝大部分是拖下去了,因为,就算他是个杀过好几个人的凶徒,到那种场合也是会晕菜的,这就是震慑力!叫你死也得让你胆寒,有时候法警还会押着其他罪犯去陪审;什么是杀鸡给猴看?这就是,出去后还想犯事么?这就是榜样!!在中国,大众舆论甚至比酷刑的力量还大,被所有人指脊梁骨的感觉应该不比挨一鬼头刀的滋味好些吧?
我记得小时候看这种公审,大人带着孩子去的不少,都会指着那些人对孩子进行教育,现在来说,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像这种反面教育课一般是没地方上去了。
我发贴的意思是像和大家讨论一下,现阶段的刑罚,真的还算重么?
我的观点是:不是,而且在某些判罚上体现不出来所犯罪行的程度,某种程度上,不会遏制犯罪的发生,反而会因缺乏威慑力而缺乏约束力。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亡命徒之所以叫亡命,他们大部分手上以是血债累累,不在乎多加几条人命,对它们来说,死的惩罚已经属于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了,这样的话,普通的死刑在他们眼里已经没有当初杀第一个人后的恐惧后怕或后悔的感觉了,已经麻木了,当他们要被执行枪决时,他们往往会出现某种麻木甚至是有些自豪、满足的神态,好像不是在被伏法,而是象在炫耀。他们出现这种态度,已经完全违背了法律给予他们惩罚的应有作用,杀死他们,不只是简单的为被害者报仇,拿命抵命这么简单,而是要警告和教育后来者,惩前才能避后,惩不了前,何谈避后?同样是挨个枪子,注射相同剂量的剧毒,杀死的人可能罪行严重性大相径庭。我不是学法的,至少我觉得在情理上是不公平的,同样是死,是不是死刑也给它分分等啊,至少那会更具威慑性,欢迎大家来拍砖

本文内容于 2008-4-26 11:40:29 被一枚小钢镚编辑

一枚小钢镚 [发送短信] [原创]回复:惊闻本市连... 2008-4-25 22:35:40
#2
发帖时忘说了帖子是原创的,事件保证真实~妈的这帮混蛋,真是混蛋啊,忤逆子、汉奸、贩毒、贩人口、贪官和偷猎者。是我认为的社会最大之败类,人人见而应诛之,现在发布通缉令。第二个新闻中的小子跑了,详情见济南电视台的官网,有报道,真给泉城人丢脸啊!这个厮孩子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一路 [发送短信] 回复:惊闻本市连出逆子弑... 2008-4-26 0:00:53
#3
额。。 这个。。 我也觉得死刑还是不取消好
比如说那些为人师表组织未成年卖淫的,屡次猥亵强暴幼童的什么的
n久以前今日说法就爆了一个,那叫做一个衣冠不如禽兽(说禽兽你根本对不起人家飞禽走兽)但是才判了11年。。。
而那些高官呢。。(都是听说)貌似除非因为政治原因。。不然是不会死的。。 死缓死缓,,缓缓就不死了。。
一枚小钢镚 [发送短信] [原创]回复:惊闻本市连... 2008-4-26 0:42:30
#4
死缓就是死不了了。过两年就改无期了;又过两年就变有期了;再拖拖减刑减的差不多了,然后钱就事自己的了。啧啧~~多好的洗钱方式啊。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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